一切缘于一款游戏,和一个叫丢丢的小女孩。
以前的冒险从来都是一个人的冒险,然而确那么令我迷醉。
一个短发小女孩蹦起来,嗖的飞出一个蜗牛壳,红蜗牛一下子被砸死了。赶忙跑上前去。
“你这是什么功,我怎么才能像你那样。”
哗,哗,哗,狂扔一阵,提示MP药水不足,到商店瞧瞧,靠,这么贵的蓝药水,况且蜗牛壳是可以卖钱的。我还是抱着滑雪板慢慢拍得了。
宁静的魔法森林,站在伸出来,舌头状的软木上。耗费我十几支箭才把那头顶生疮,蓝色的家伙杀死,暴落黄烂烂的硬币。仔细看了看,的确金黄金黄,与以往灰暗色的硬币不同。五十,my god .
我讨厌射手村那些跟我抢蜗牛蘑菇的家伙们。
爬上射手村顶层,站在草垛上,打算射些些来买一把钢铁弓。在商店我仔细观摩过,硬梆梆,发散着金属光泽,看起来弹劲十足,杀伤力一定很强,扛着它一定很英武。一家伙正站在我那一层中间,抱着把大刀舞来舞去,一刀劈下,挥出蓝色棱状规则图案,前端酷似白炽的龙头。冒出来的数字刷刷刷,统统四位数。连忙点了一下,龙骑十,97。oh,my god。
在鳄鱼泥潭遇见了丢丢,好有诗意,好美的名字。
“可以一起打吗。”
“好啊,好啊。”
“你多大了?”
“三十”。
“嗯,那么我们可以做朋友。”
“我们本来就是朋友嘛。”
事实上她二十一,骗我的。
此后她总是扑闪扑闪着眼睛傻傻地跟着我。在恶魔之母,丢丢做了头发,买了漂亮的衣服。她总是吊在绳子上,我一个人打。唉,谁叫我是男孩子呢。
“你的头发好长,把整个身体都遮住了,只露出两条小腿。”
“哈,这叫个性。”
“哈,嗯。”
“绚烂,你怎么不买衣服呢。”
“嗯,我以后会买的。”我摘下蓝色的头巾。